长沙市城南堂第二届信徒代表大会于2008年5月16日召开。出席本届代表大会的信徒代表共122名,其中正式代表 名,特邀代表 名;正式代表由堂会下属十四个片组两千八百多信徒推举产生,(待续)
长沙市城南堂堂务委员会
长沙市城南堂堂务委员会由信徒代表会议选举的堂会委员组成,本届堂务委员会是由2008年5月份召开的第二届信徒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了22位委员。堂务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
第二届信徒代表大会召开
上届堂会副主席刘德姊妹宣布长沙市城南堂第二届信徒代表会议正式开幕
大会全景
大会全景
参加会议的代表
大会主席团成员
本届堂会委员合影
长沙市第二届堂会委员会议程
堂务委员会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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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堂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堂会)是教会最高决策机构,其宗旨是按神的旨意同心合意建立神的教会,其成员肩负着各团契、事工组的重任。
2. 教会所有重大事项均由堂会决定,所有决定均应形成会议纪要,与会人员应签名。
3. 每月第二个礼拜天11:00后召开堂会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堂会会议。
4. 视工作需要,堂会不定期召开有关事工组会议。
5. 视工作需要,邀请片、组长、同工参加堂会扩大会议。
6. 堂会会议应由主任牧师主持,当主任牧师不能出席会议时,应指定圣职人员负责主持。
7. 注重堂会的团契生活,使教会的事工成为每位委员同心祷告的内容。
8. 堂应深入会众,成为教会的眼和耳,将意见及时反馈堂委会,以便决策更符合神的旨意,使人得造就。
9. 堂会应充分发扬民主,所有决议事项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如大宗购置、推荐圣职人员、增补和罢免委员、以及教会目标导向等)须经2/3以上委员通过,方才有效。对于会上争议不下的决议事项,主任牧师有权作最后决定。
10. 委员应本着对神、对教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讨论各项事工,做到畅所欲言,但决议通过生效后就当坚决贯彻执行。
11. 委员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他人(包括亲属)泄露,一旦发现,按《长沙市城南堂规章》处理。
12. 建立堂务委员会会议记录本及签到薄,并指定由专人负责。
13. 委员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经主任牧师批准。事后主动关心了解会议情况。
14. 凡无故缺席会议三次以上者,交由堂会审议并进行处理。